关于2017年秋季开学缴纳学费的通知

发布者:财务处发布时间:2017-08-15浏览次数:539

2017年秋季学费集中收缴工作将于9月进行集中收费,采用委托银行从老生工商银行卡、新生从建设银行卡集中扣款的方式进行,老生91日进行第1次扣款,之后每2周进行一次扣款,学生如需要学费收据,可在扣款成功后第七个工作日起,登陆财务处网站下载并打印正式电子学费收据(具体操作方式可从“上海工程技术大学财务处”微信公众号获得),请学院通知学生于831日前将应缴学费足额存入本人学费银行卡账户中。财务处最后一次集中收费于925日结束。具体注意事项如下:

一、2017年入校的新生按入学指南上的通知执行。

二、未能按期毕业离校而延长学习期限的学生如继续住宿,须缴纳住宿费,拖欠以前年度学费的学生须到财务处学费窗口现场现金缴费。

三、学生因姓名、银行卡账户等信息发生变更,导致不能通过工行代扣款进行缴费的,请至财务处学费窗口办理银行卡号变更登记手续(行政楼A21813号窗口)。

四、学生因故未能按时通过工行集中扣款缴费的,计划10月中旬起开始采用网站自助缴费。

五、由于本学期开学较晚,最晚缴费期延长至10月底。因未能按时完成缴费影响本人选课,由学生自己负责。因本人特殊原因未能按时完成缴费的,应将情况及时报告所在学院及学生管理部门。

六、在财务处微信公众号“上海工程技术大学财务处”内左下角菜单内,可实时查询个人应缴费金额及缓交金额。(用户名为学号,密码为学校身份证统一认证密码。),如有疑问可带好证件至财务处行政楼A21813号窗口查询相关事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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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            20178月1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