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调整部分公务卡业务报销结算方式的通知

发布者:牛兵发布时间:2021-02-26浏览次数:15

各院、部、处及直属单位:

2021年起,上海市财政局启用新改版升级的“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”,其中公务卡管理报销流程有所调整,根据相关文件精神,为提高教职工公务卡业务报销结算效率,经研究决定,调整部分公务卡业务报销结算方式,具体方式如下:

1、对于单笔发票500元以下的公务卡支付业务,经办人在填制“日常报销单”时,支付方式请选择“非现金报销”;

2、经办人在填制“国内差旅费报销单”时,涉及公务卡的,支付方式请选择“非现金报销”;

3、以上报销款项将统一进入经办人提供的个人银行卡中,相关公务卡垫款由经办人自行还款;

4、特别注意,本次调整仅针对公务卡业务报销的结算方式。对于公务机票、住宿费等强制公务卡结算的采购业务,经办人在报销时仍须提供纸质公务卡支付记录凭据。

 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财务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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