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非在职员工差旅业务履行线下审批的通知
各院、部、处及直属单位:
根据《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差旅费管理办法》之规定,鉴于非在职员工及在校学生暂时无法通过学校一网通办“出差审批管理”进行线上履行审批手续,请各部门发生相关业务时,可至学校财务处主页“常用下载”中下载“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出差审批单(非在职员工)”,进行线下填报,履行事前审批完毕后,纸质版材料随报销手续一并提交,见附件。
财务处
附件:
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出差审批单(非在职员工)
申请人 | ||
申请时间 | ||
所在部门 | ||
出差人员 | ||
姓名 | 职务/职称 | |
(多人可增加行) | ||
出差事由 | ||
开始时间 | ||
结束时间 | ||
出差地点 | ||
横、纵向科研经费列支 | 是□ | 否□ |
负责人(签批) |
注意事项:
1、本审批单适用于暂无工号校内人员、无法通过线上履行审批手续的在校学生及校外专家等人员。
2、“申请人”应为具体差旅业务发生部门的在职员工。
3、出差地在上海本市的差旅业务亦须履行审批手续。
4、因组织会议或培训发生的市内住宿费,应在报销会议费或培训费时打包列支,不属于差旅业务范畴。
5、使用横、纵向科研经费列支差旅费的,二级学院可由分管科研的副院长审批,除此之外应由所在部门的负责人审批。